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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协议书范本内容有哪些 债务继承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2022年3月11日  芜湖知名海事律师   http://www.liyfsls.com/

  宋律师,芜湖知名海事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房产继承协议书范本内容有哪些

  想要知道房产继承协议书范本内容有哪些我们就要了解一下关于房产继承协议书范本内容的有关知识点,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房产继承协议书范本内容有哪些具体有哪些条件,该要注意那些细节的呢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看看如何说的。




  一、房屋继承协议书的格式是怎样的


  第一部分为抬头:房屋继承协议书


  第二部分是当事人基本情况:


  有甲方遗赠人和乙方受赠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文化、民族、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


  第三部分是甲乙双方就遗赠事宜达成协议内容。协议主要内容需要注意的事项有:


  1、明确现有财产双方,现有财产状况要分清楚哪些是个人财产,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


  2、独立继承在婚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先于另一方死亡,其遗产均由生存的一方独立继承,其他继承人不得继承,但已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除外,即已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当享受按正常情况下应继承的份额。


  被继承人之死亡是由于生存一方故意、过失造成的或对其生前有严重虐待行为造成,生存的一方无继承权。


  二、房屋继承协议书


  甲方:×××乙方:×××甲乙双方就遗赠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甲方所有的×××,在甲方死亡后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的证明为:。


  乙方应于每月十日前给付甲方生活费×××元,医疗补助费×××元。


  乙方应在甲方去世后三十日内办理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转移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遗赠,其遗产可按法定继承处理。


  甲方应负对遗赠财产的维护,不得随意处理遗赠的财产。如果甲方故意将财产损坏或者送给他人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乙方应当按时给付甲方费用。逾期给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协议。如果连续三个月不给付费用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年××月××日


  三、房屋继承须满足以下条件: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以上就是对于房产继承协议书范本内容有哪些的有关知识做了整理,里面的知识点很利于我们大家对其参考。希望可以帮到大家,如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联系我们的的官方网站,或者直接联系我们的律师进行咨询。





债务继承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 根据我国目前的国情看,人民大众对生活的要求是越来越高,对社会服务的质量保障也日趋提升。对于社会福利,我国更是做出了很大的努力。放眼社会,债务继承的现象已经不再稀奇,关于债务继承您了解多少呢对于债务继承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呢那么,接下来就是由带来的有关知识,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一、国家债务继承


  指被继承国的国家债务转属继承国。国家继承的重要方面。;国家债务;指一国对另一国、某一国际组织或任何其他国际法主体所负的符合国际法的任何财政义务,包括国债和以国家名义承担而实际上用于地方工程或某一地区的地方化债务。国家对私人的债务和由地方当局承担用于当地的地方债务,不属于国家债务。恶债由于违反国际法而不属国家继承范围,不得转移给继承国。


  二、债务继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1、限定继承原则。即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的债务可以不负偿还。


  2、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人又有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的,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放弃继承或受遗赠的,不再承担偿还债务的。


  3、继承人分担债务原则。即继承人之间依其继承财产的比例来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4、执行遗赠不影响债务清偿。遗赠就是被继承人将财产赠送给非法定继承人。《继承法》第34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即若


  5、债务不得影响预留的份额。《继承法》第十九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的遗产份额,不得因债务清偿受到影响。


  三、被继承人的积极财产有哪些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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